- 【直播预告】:《广东省信访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3月27日通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定于2014年4月4日上午10:30举行新闻发布会。届时,广东人大网和南方网将联合直播。2014-04-03 10:08:36
- 主持人张兴劲(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2014-04-04 10:29:59
- 主持人张兴劲: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广东省信访条例》的制订、颁布和施行有关情况的通报和介绍。
2014-04-04 10:30:51
- 主持人张兴劲:3月下旬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信访条例》,将于7月1日开始实行,省人大常委会这次通过的《广东省信访条例》是一部广受关注、意义重大的地方法规,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在立法工作中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理念的体现,这也是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一个重要议题,经过大半年的起草,以及论证、评估,在第七次常委会上通过了。
2014-04-04 10:31:28
- 主持人张兴劲: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要求,每一项地方法规出台以后,要重视加强解读宣传,推动法规的贯彻实施,特别是对《广东省信访条例》更要及时地做好条例的颁布、解读宣传。法规文本在《南方日报》、广东人大网已经正式颁布,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对法规的重要内容、特点、出台的意义以及下来的贯彻实施的具体安排等方面的情况给大家做一个通报和介绍。
2014-04-04 10:34:12
- 主持人张兴劲:今天我们邀请到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法委主任委员金正佳同志,省信访局专职信访督查专员张兆勇同志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情况,并且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先请金正佳主任给大家通报和介绍有关情况。
2014-04-04 10:34:49
- 金正佳(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法委主任委员):大家上午好!都是老朋友了,仅仅就《广东省信访条例》条例的立法过程,从去年8月份开始到现在这么一段时间,《广东省信访条例》的出台和落实各位都是参与的,你们做了很好的宣传报道工作,应该说《广东省信访条例》的顺利通过,和我们在座的新闻记者朋友、广东的新闻媒体共同所做的努力是分不开的,所以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第一就要表达对新闻媒体朋友的感谢,没有你们的参与、跟踪报道和宣传,对问题的发掘,对制度设计的探讨,我看这个法规是不可能有现在这样一个状态的,所以首先要感谢大家。
2014-04-04 10:35:37
- 金正佳: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仅仅就立法的情况做发布,到今天我是感觉已经没有太多的新闻,因为有各位的努力,新闻随时都发布和报道了,到今天为止,从立法的角度来讲基本上没有太多新的东西,但是按照制度和规范以及立法工作的规程,仍然还是要走这道程序,就是要向社会公开、正式地发布这一消息。今天上午的《南方日报》已经全文刊载了《广东省信访条例》,这也是对信访条例立法工作的一个很大的支持,其他的媒体也都做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报道。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的重点可能还在信访局的张专员身上,我想后面的重点是在这个地方性法规正式通过以后怎么样实施、贯彻执行它,新闻点可能也在这里,但是作为立法工作的同志来讲,在今天这个场合仍然还是要就信访条例立法的有关情况做一个简要而系统的说明。从我这个角度来讲,我要给大家讲的重点应该是在这里。
2014-04-04 10:37:31
- 金正佳: 一、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
在广东省制定《广东省信访条例》这个地方性法规是十分重要的,它不仅跟中央有关精神相一致,也完全符合广东的实际情况,是非常必要的,这一点是非常明确的。关于条例的制定过程,《广东省信访条例》制定的过程中大家都做了大量的、随时的跟踪报道,有关过程已经知道了,所以不再做过多介绍。如果大家要看的话,材料上也有。但是有几个特点要跟大家重点说明,这个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过程在调研、调查、研究的过程上是前所未有的,调查研究的面是很宽的,全省各地21个地级市,甚至到乡、镇、村、居委会,而且在全国范围内调研了10多个省份,有关领导同志还到香港、澳门以及在出国考察访问的过程中也做了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调查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是前所未有的,这是一个非常鲜明的特点。第二个鲜明的特点,就是这次的法规也充分发挥了专家学者的调查论证作用,我们有3个立法基地直接参与了制定,其他立法基地参与了调查论证评估过程,做了大量的工作集中了专家学者的智慧。
2014-04-04 10:38:40
- 金正佳:现在社会上还有人以为制定信访条例就是为了不让当事人上访,个别群众还存在着这样一种模糊的认识,实际上这是误解。我们制定信访条例不是把信访的大门关闭或者是收窄,而是要更大范围、更大限度地在法律秩序的范围内把群众上访、信访的渠道疏通得更加顺畅,大门开得更开,更方便信访群众的信访活动,更有利于他们表达自己合法的诉求,这一点是应该公开、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说明的。有的群众认为我们是提高了信访的门槛,不是!而是降低了门槛,敞开了大门。
2014-04-04 10:44:00
- 金正佳:我们制定这个信访条例是为了群众的信访活动第一是更方便,第二是更有秩序,第三是更有效果。我们再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将信访有关程序和规定做了秩序上的一些安排,哪一些事项到哪个部门去信访,进哪一个门,走哪一条捷径都更清楚。现在有些群众到有关部门去信访,但是迟迟得不到解决,信访的层级越走越高,秩序也就越来越混乱,我们制定这个条例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让有信访需求的群众的信访活动更方便、更有序、更有效,按照老百姓的话来说,这就是我们立法的出发点。
2014-04-04 10:44:45
- 金正佳:主要的制度设计:
一是引导信访人依法按程序提出信访事项,即有序信访的问题,主要是明确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信访条例开宗明义首先是讲信访人的权利,接着讲信访人的义务,这是立法的宗旨,就是怎么样依法保护信访人合法的权利,这在有关条例里做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法律也要求信访人应当依法信访。
2014-04-04 10:46:18
- 金正佳: 二是关于信访事项的提出,我们做出了规范。比如5个人以上的走访或者高群体走访,条例规定应当选出代表人,超过5个人以上的应当推选代表进行信访活动。这主要是为了使信访活动在一个比较顺畅的环境当中来进行,人多了,维持秩序就有一定的困难。
2014-04-04 10:50:54
- 金正佳:三是引导信访人逐级地表达诉求。条例强调信访群众一定要逐级地来表达诉求,不要去越级,而且强调是要到有事权的国家机关去信访,也就是说信访的事项要到有权解决信访事项、信访问题的国家机关去提出,因为问题的最后解决还是要依法解决。所谓依法解决,就是要由有事权的国家机关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也是依法办事的要求,不是什么国家机关都能解决任何问题,一个国家机关的权限也是法定的。从这个条件出发,条例规定要求信访群众一定要根据自己的诉求请求来提出信访,你的事权在哪个地方哪个国家机关,你就到那里去提出自己的信访请求。同时条例也对国家机关提出了要求,没有事权的国家机关不得受理有关的信访事项,即使是上级国家机关接收到了有关信访请求,也要将有关信访件转交到下一级有事权的国家机关去依法办理。从这个角度来讲,如果不到有事权的国家机关提出信访的话,你兜了一圈,最后还得回到那个国家机关来,这就牺牲了宝贵的时间。
2014-04-04 10:51:14
- 金正佳:再就是要畅通信访渠道。
一是突出国家机关对信访人的服务,对联合接访工作平台、国家机关公开信访渠道信息、信访绿色邮政通道、下基层听取意见和接访、提供信访咨询服务、信访信息查询与共享、当地国家机关代信访人向上级国家机关转送信访事项、多人走访的预约等内容作了规定。这些都是广开信访渠道,方便信访当事人进行信访活动,有一些制度是第一次设计的,以法规的方式提出来的。特别是对于网上信访的问题,这是我们条例的一个特色。根据现在科技水平的发展,以及网络的广泛运用,实行网上信访应该说是可以实现的,我们根据时代发展的情况,规范了网络信访的方式,应当说是具有时代感的。同时,为了保障网上信访的效率,对国家机关、信访机构提出了一系列要求,要求他们办网上信访应该和办当事人实际走访的方式一样地认真、严谨、负责,同时也规定了可以随时查询进度,规定了在网上办理信访的时效,超过了这个时间的规定就要追究责任,所以这应该是一套比较完善的信访制度,我们的信访群众可以试一试,这样既省时省力,又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
2014-04-04 10:53:03
- 金正佳:第三是条例完善了诉访分离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一是明确界定信访事项的内涵和外延,让信访制度的功能回归本原。条例明确了信访人可以提出的三类信访事项,分别是建议意见,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投诉和不属于法定途径解决的诉求,着力推动信访制度回归本原,充分发挥信访制度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政议政的作用,充分保障信访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权。
二是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明确了按照诉访分离制度应当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的八类事项。
三是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明确了有关国家机关依法终结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各级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不予受理。
四是明确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院和检察院的信访受理范围,指引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2014-04-04 10:55:10
- 金正佳:诉访分离制度是条例规定的核心制度之一。在实施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处理好诉访分离制度与畅通信访渠道的关系,做到"诉访事项有分离,权利救济无死角"。一方面,必须畅通诉讼等法定渠道和平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进一步提高司法和执法水平,使法定渠道更快捷,更顺畅、更公正,推动矛盾和问题的顺利解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在具体案件的甄别上,标准要统一,诉访要衔接。所谓标准要统一,是指司法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和信访部门之间对诉与访的判断标准要统一,不能各行其事。诉访要衔接,是指各国家机关和信访部门在处理可能属于涉法涉诉事项的信访请求时,要做到无缝对接,避免互相"踢皮球"。
2014-04-04 10:57:06
- 金正佳:为了落实涉法涉诉的事项和诉访分离,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和有关国家权力机关做了多次的调查研究、沟通协调,有关部门也正在做和信访条例实时相衔接的工作,已经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也就是说涉法涉诉的事项,有关国家权力机关应该以法定的程序依法承接和受理。所以大家不用担心信访条例把信访大门关闭了,没有关闭,只是理顺了,同时我们在司法处理的途径、行政处理途径、仲裁处理方面,我们打开了方便之门。
2014-04-04 10:57:51
- 金正佳:第四,规范接访行为。条例特别对有关国家机关在改进信访工作、规范信访行为做了严格、细致、周密的规范,就是要使信访群众有问题能够反映,有矛盾能够化解,他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就是要改进信访机关和信访人员的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办事,在这方面条例做了大量的规范。
2014-04-04 10:58:56
- 金正佳:一是明确责任,对信访工作的管辖、协调机制和信访工作机构、信访工作人员以及有关单位的责任作了规定。
2014-04-04 11:01:24
- 金正佳:二是细化程序,对信访事项的受理程序、办理要求、回避制度、建议意见的办理、投诉的办理、诉求类信访事项的办理、信访调解、协调救助、信访听证、办结期限等内容作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具有可操作性。
2014-04-04 11:01:56
- 金正佳:三是明确了信访事项办理的终结。也就是说有关信访事项依照法定的程序办理以后,它有一个终结的程序。现实当中在终结制度方面是存在一些问题的,有些信访当事人访了十几年、几十年都没有了结,当然有的问题解决了,有的问题没有解决,或者说有的问题是应当解决的没有解决,有些问题是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已经走完了程序,也做了适当的处理,但是信访群众不满意,存在着利益诉求上的差距。信访事项长期不终结,使有关的民事关系、社会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的障碍,这对社会秩序的稳定是不利的,所以信访条例明确设计了信访事项办理终结的制度。当然,办理终结是有严格的条件的,是强调信访机构、信访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格地依法办事,必须要严谨,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在这个前提下这个信访事项该终结就终结。
2014-04-04 11:02:29
- 金正佳:第五,条例强化了信访工作责任与监督,健全及时地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机制。一是加强责任制度建设,建立了对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这主要强调的是初信初访的责任制问题,要求首办的单位即接受信访的工作单位、工作人员应该热情接待,认真地办理,严格依法地去处理,争取初信初访就能解决问题,不容许推诿、敷衍,必须严格负起责任来。还有建立了主办单位办理责任制,强调主办单位要负起责任,这主要涉及到对于有些信访事项涉及多个办理单位共同处理同一信访事项时我们确立了一个主办单位责任制。还有建立了重大信访问题倒查责任制,这也是在调查研究、审议条例过程当中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方面,倒查责任制主要涉及一些重大的信访问题,就是要从产生问题的根源上去追究责任,开始时信访人员担心倒查责任制是在倒查信访工作人员,或者是在过去接访过程当中的问题,这些问题在首办责任制当中已经规定了,倒查责任制主要是在根源上查,这主要是查放火人的责任,不是查救火人救火不力的责任,当然救火不力的责任也要查,但是不在这个制度里。还有就是确定了信访工作人员接访责任制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4-04-04 11:05:35
- 金正佳:第六,规范信访秩序。信访秩序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信访秩序要靠信访人、信访工作人员共同来建立和维护。条例开张名义地规范了信访人的合法权利,理所当然也规定了信访人的信访秩序。
2014-04-04 11:11:46
- 金正佳:一是保障信访人依法开展信访活动。条例规定信访人依法开展的信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和阻挠,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信访人人身自由,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现实当中有些地方还是存在一些干预或者是妨碍信访群众依法信访的现象,有些地方还是存在着堵截信访人上访的现象,这些都是我们这个法规所禁止的。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首先是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的合法信访是自由的,
2014-04-04 11:12:50
- 金正佳:二是明确了信访当事人的义务和责任,特别是要求信访群众在信访过程中要遵守法定的秩序和有关规定,不要妨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妨碍他人合法权益的一些行为。他人的合法权益的维护,对信访群众来讲也是应当依法做到,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
2014-04-04 11:13:40
- 金正佳:三是特别是根据现实当中的情况的有些现象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比如对在实践中常见的集体走访、越级走访、重复走访、弃留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等情形的处理和公安机关的处置措施作了规定。
2014-04-04 11:15:38
- 金正佳:第七,对信访问题的源头化解做了规范。对这个问题,我们在调查和审议过程中是存在着不同意见的,有的认为信访条例只对涉及信访事项、信访制度的设计、信访制度的维护等有关问题做规范就可以了,至于产生信访问题的源头的化解有人认为离题太远,不主张在这里做规范。但是最后经过反复的研究,绝大多数人认为对信访问题源头的化解做一些规范,对于减少信访事项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好处的,与信访条例的宗旨、出发点是有紧密关联的,所以最后还是保留了这一章的规定。
2014-04-04 11:16:20
- 金正佳:对于信访问题源头的治理,主要是强调了国家机关怎么样改进工作,预防信访问题的发生,及时地解决社会的矛盾,强调国家在做重大决策的情况下要注意广泛地听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项在决策之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要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2014-04-04 11:18:35
- 金正佳:条例主要是从上述几个方面的制度设计有了一些新的创意,各位实际上在条例的审议过程当中都做了认真的研读,今天只是在这里做了一些重复性的介绍。
2014-04-04 11:19:23
- 金正佳:总体来讲,《广东省信访条例》顺利的出台,对于做好我们省的信访工作、依法保护信访人的正常权益,建立正常的信访秩序乃至整个社会秩序,《广东省信访条例》的出台仅仅是开了一个头,仅仅是解决了立法的问题,要实现我们立法的宗旨,这仅仅只是开了一个头,更重要的还是在后面怎么样贯彻实施和执行这个地方性法规,把我们通过社会各界集中各个方面智慧所建立的一个比较好信访制度、信访法规落实好,后面的任务的确是任重道远,今天信访局的领导来出席今天的信访发布会,我开始就讲了,要讲新闻重点在信访局的同志这里,我只不过是把过去的新闻重新归纳了一下。我想,在以后的工作各个当中,希望新闻界的朋友能够像关注信访条例一样,满腔热情地关注信访条例的实施,我们一起来共同努力,把《广东省信访条例》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这是我们的共同任务。谢谢大家!
2014-04-04 11:19:50
- 主持人张兴劲:谢谢金主任。刚才金主任把《广东省信访条例》制定的重大意义、主要特点、主要内容做了全面详细的介绍,对于我们理解和把握这个条例的主要精神和下来的贯彻实施都很有意义。下面请张兆勇督查专员介绍《广东省信访条例》实施的有关情况。
2014-04-04 11:22:04
- 张兆勇(省信访局专职信访督查专员):各位媒体朋友,下面我把贯彻落实《广东省信访条例》的有关情况给大家作一介绍。
《广东省信访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标志我省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也标志着我省信访工作从此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求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推动全省信访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我们将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做好工作。
2014-04-04 11:23:28
- 张兆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分工。成立了由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牵头组织,省人大法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普法办)协同组织,省委政法委、省社工委、省信访局、省法制办、省委党校及中山大学等9所高校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等单位配合参与的宣传普及工作组,负责对条例的普及宣传工作。专门制定了条例的宣传普及方案,明确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宣传普及对象、宣传普及方式和具体分工、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等,确保条例宣传普及工作到位。
2014-04-04 11:25:14
- 张兆勇: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省信访局、省委党校、中山大学等9所高校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等各方面力量,并结合部分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组成了120人左右的宣讲团,从4月底到6月底对省直机关和市县镇开展宣讲工作,并由担任过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职务和省直机关主要领导职务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法委、法工委负责人任组长,这体现了对宣讲工作的重视。宣讲的对象主要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各级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重点是县、镇国家机关及基层信访工作干部。同时,还要求把条例纳入各级党校的干部培训课程。条例颁布后,省信访局将及时向全省信访系统印发通知,下星期就会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信访部门迅速组织全体信访干部学习条例全文,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努力做到学习领先一步、规范工作领先一步,不折不扣按照条例的要求做好来信、来访、来电、来邮等的受理、接待、交办和督办等工作;将在今年5月中下旬,在广州举办两期条例学习培训班,培训市、县信访局长和业务骨干约500人左右;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在今年6月底前对全省信访干部要全员轮训一遍。
2014-04-04 11:25:52
- 张兆勇: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将组织平面媒体,开辟专栏对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系列宣传解读,从下周起,《南方日报》将开辟宣传专栏进行每日宣讲;将组织网络媒体,通过专家访谈、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进行宣传解读;将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制作各类专题节目在重要时段进行宣传解读。将组织编写条例解答、宣传提纲、宣传手册等,与条例一起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供学习参考和向社会发放。省信访局将在省网上信访大厅开辟专栏条例宣传,要求各级信访部门在信访接待场所摆放条例宣传资料并把条例的宣传图片或主要内容上墙,同时加强对来访群众的面对面宣传。省信访局还将在今年6月组织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要求各地信访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如通过宣传车、墙报、标语、下乡宣讲等,在全社会大张旗鼓地宣传条例;并把6月15日定为全省条例宣传日,要求各级信访部门于当天在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现场为群众提供条例咨询宣传服务,发放条例宣传资料。通过全覆盖、不间断广泛深入的宣传,努力使条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达到家喻户晓、入心入脑,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努力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14-04-04 11:27:18
- 张兆勇: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省信访局将对现有的信访工作制度和规定进行全面认真的梳理和清理,凡是不符合条例规定的,都将及时予以纠正;凡是按条例规定没有建立相应制度的,如绿色邮政制度、诉访分离制度、信访听证制度等,都将尽快予以建立;已经建立相关制度的,都将按照条例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努力形成与条例相适应的工作运行机制。
2014-04-04 11:29:24
- 张兆勇:总之,通过扎扎实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全省信访工作形成新格局、创立新机制、建立新秩序、开创新局面,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借此机会,感谢各位记者对省信访局和全省信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的介绍完了,谢谢大家。
2014-04-04 11:29:54
- 主持人张兴劲:刚才省人大法委和省信访局的负责同志就条例的制定、颁布实施等情况做了详细具体的介绍。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各位媒体有关心的问题可以提问。
2014-04-04 11:31:39
- 南方都市报记者:因为涉法涉诉这一块是本条例的核心,也是在现实当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涉法涉诉的信访量是非常大的,金主任说两院会在接下来的工作畅通这部分的申诉渠道,能不能请金主任再通俗地介绍一下老百姓遇到对案子不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去申诉?两院将会采取哪些工作畅通司法领域的申诉?
2014-04-04 11:32:06
- 金正佳:谢谢你的提问。按照涉法涉诉、诉访分离事项的分离,这个条例在立法过程当中特别注意到分离了以后的问题怎么办,我们跟省法院、省检察院以及有关部门做了反复的沟通。诉访分离实行了严格的分离以后,符合涉法涉诉事项、信访群众到哪里去等问题我们做了反复的研究,可以告诉大家的是,省法院、省检察院以及有关涉法涉诉的部门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也可以说是与信访条例的制定做了同步的准备工作,比如省法院已经就信访条例实施以后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理问题做了具体的带有操作规程的办法,准备在全省法院系统进行贯彻和落实,严格地做好对接的工作。从制度的衔接上来讲,有关部门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2014-04-04 11:32:46
- 金正佳:至于说涉法涉诉的问题如何得到解决,到哪个部门去解决?有关法规已经做了具体的规定,如果没在诉讼过程中的,到有关部门去申诉,对已经在诉讼过程中、仲裁过程中、复议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严格地按照有关程序走下去就是了,还有比如在法院的,审完以后你不服的话,可以依法提请上诉,上诉审结了还可以进行再审,仲裁机构的仲裁决定做出来了,你不服的话,还可以到法院去申请撤销有关仲裁裁决,或者是提出一些其他的请求。这方面有关的法律都是规定得非常具体的,这里我就不再一一罗列了。对有关请求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律人士去咨询,他们可能解答得比我更详细、更清晰,我在这里只能说有关问题的处理,现行的程序法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依法办事就是了。
2014-04-04 11:36:10
- 广东电视台记者:刚才金主任说网络信访是亮点,条例的20条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统一的网上信访平台,这个信访平台建设得怎么样,到7月1日能不能正式地顺利地应用?有没有加专门的网络信访人员来处理?
2014-04-04 11:38:24
- 金正佳:这个问题由张局长来回答可能更权威。
2014-04-04 11:38:59
- 张兆勇:广东的网络信访平台可以说是信访工作的一大亮点,汪洋同志在任广东省委书记时就非常重视这项工作,这项工作新闻媒体都非常重视,曾经做过多次报道,当时就把手机信访、网络信访、电话信访、视频接访整合从“广东省网上信访大厅”。通过这几年的实践和不断地完善、改进,可以说不断适应了老百姓通过网上反映诉求的需求,实践证明,网上信访是方便、公开的,也是经济的,老百姓可以随时随地在网上反映问题,而且办理时间更快,按照办理规定,时间一般是3个月,但是在网办事大厅受理的最快的有的2天,有的20天,比传统的信访办理要快很多。
2014-04-04 11:39:45
- 广东电视台记者:要不要增加专门的人去处理?
2014-04-04 11:40:44
- 张兆勇:这个肯定要增加人员,国家信访局讲是要“一网打尽”,这肯定是要增加大量的人力。
2014-04-04 11:41:06
- 主持人张兴劲:如果各位记者没有其他要提的问题,我们的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
今天我们召开《广东省信访条例》新闻发布会,希望通过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宣传,来共同推进《广东省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推动信访制度的改革,推动信访的法治化,谢谢各位媒体记者的参加,也请大家继续关注和支持这项工作。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2014-04-04 11:41:23
《广东省信访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3月27日通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定于2014年4月4日上午10:30举行新闻发布会。届时,广东人大网和南方网将联合直播。
2014-04-03 10:10:07
《广东省信访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3月27日通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条例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2014-04-04 10:37:53
本次新闻发布会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张兴劲主持。
2014-04-04 10:40:28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法委主任委员金正佳在新闻发布会上就信访条例立法的有关情况作说明。
2014-04-04 10:43:11
广东省信访局专职信访督查专员张兆勇介绍《广东省信访条例》实施的有关情况。
2014-04-04 11:30:01
南方都市报记者:老百姓遇到对案子不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去申诉?两院将会采取哪些工作畅通司法领域的申诉?
2014-04-04 11:39:58
广东电视台记者:网上信访平台建设得怎么样?到7月1日能不能正式地顺利地应用?有没有加专门的网络信访人员来处理?
2014-04-04 11:41:43
新闻发布会现场。
2014-04-04 10:48:42